Saturday, December 18, 2010

2010-12-18 陳冠中《移動的邊界》

《移動的邊界》較幽的徑

兩條路徑當前,我曾做選擇,也和眾人一樣,選過較幽的徑,每每只是看不透,起了步,待知道是難行道也回不了頭,或捨不得,當初何曾故意要成就後來的自圓其說?捨不得的理由因人而異,我的是停停走走、兜兜轉轉後的暈,是嵌入某個想像小共同體後、腦中釋出的分泌造成的一種感覺,像微醉。


暈的日子裡,想像中的小共同體(走幽徑也要有同路)比世界真實,甚至迷人,似泛黃紙印上糊掉的藍山咖啡漬──我忍不住胡說張腔。



我就是不慎看了幾本書,被罰走了三十年的幽徑。

那幾本都是台灣書,時為一九七一年下半年,我大學第一年。

之前,做為香港較正常的體育不出色的渴望有個性的教會名校學生,我與許多同代人一樣,聽英文搖滾民謠,上法國文化協會看藝術片,其中不乏受青春荷爾蒙主宰的浪漫衝動。那時候真可以說面前條條是大路,前途一片光明。好吧,我承認買過《中國學生周報》,甚至偶然偷瞄過《明報月刊》標題,僅此而已。買書?除教科書外,連武俠小說都是租看的,我像自己掏錢買雜書的人嗎?

大概是突然當了大學生後,想與眾不同吧,我幹了一件幾近反香港的事:摸上藏在尖沙咀漢口道某大廈五樓的《文藝書屋》。那裏,幾乎只賣台灣書。

我掏錢買了,讀了,白先勇、余光中、李敖。

白先勇給我的是一本盜版書,含〈紐約客〉和〈臺北人〉兩短篇小說集,先看的當然是〈紐約客〉部分,誰不想去美國留個學交幾個女生,故第一時間進入的是〈謫仙記〉、〈火島之行〉、〈上摩天樓去〉。不過,不要低估年輕人的同理心,我一下也理解了〈安樂鄉的一日〉的特殊華裔身份和普遍亞市區感覺──不無反諷的是當時的白先勇還真超前。接著,〈臺北人〉開宗明義點了劉禹錫的〈烏衣巷〉,「朱雀橋邊野草花,烏衣巷口夕陽斜,舊時王謝堂前燕,飛入尋常百姓家」,這是我小學會考時只背不懂的一首唐詩,經白先勇這麼在書裡一放就全弄明白了,況味全出了,感覺全到位了,一個香港年輕人已經準備好了,誰還會怕白先勇?臺北人?外省人?長官?大班?謫仙?永遠的驚夢的最後一夜?不是已經說了就是寄住在你我家的那個甚麼燕嘛,有甚麼不好懂!白先勇打開了我不知道自己擁有的沒落王孫審美眼睛。

余光中給我的是他年輕時洋氣的詩集《五陵少年》。「我欲登長途的藍驛車,向南,向猶未散場的南方」,觸動著我的青蔥流浪夢;「一CC派克墨水的藍色,可以灌溉,好幾個不毛的中世紀」,挑逗著我這個不知道自己想寫作的衣櫃裡的作家。

不求甚解的,我喜歡〈重上大度山〉:

「小葉和聰聰
撥開你長睫上重重的夜
就發現神話很守時
星空,非常希臘」

同年稍後買了《在冷戰的年代》,反覆看的還是青春洋氣的〈越洋電話〉(「要考就考托福的考試,要迷就迷很迷你的裙子」)、〈或者所謂春天〉(「所謂妻,曾是新娘,所謂新娘,曾是女友,所謂女友,曾非常害羞」)、〈超現實主義〉(「要超就超他娘東方的現實,要打就打打達達的主意,把卡夫卡吐掉的口香糖……」) 。

念英文學校的我,尚且感到自己也能寫出這樣的中文,是開竅、是加持,謝謝余老師。

李敖給我的是《傳統下的獨白》雜文集,特別一再重看的是《十三年和十三月》一文,這李敖也真幸運,老子不管小子,喜歡就在家養浩然之氣,還叫老頭們把棒子交出來,原來是可以這樣玩法的,那我也來一下。不過,多年後回想,影響我最大的是其中一段不太像是李敖說的話:

多少次,在太陽下山的時候,我坐在姚從吾先生的身邊,望著他那臉上的皺紋與稀疏的白髮,看著他編織成功的白首校書的圖畫,我忍不住油然而生的敬意,也忍不住油然而生的茫然。在一位辛勤努力的身教面前,我似乎不該不跟他走那純學院的道路,但是每當我在天黑時鎖上研究室,望著他那遲緩的背影在黑暗裏消失,我竟忍不住要問我自己:「也許有更適合我做的事,『白首下書帷』的事業對我還太早,寂寞投閣對我也不合適,我還年輕,我該衝衝看!」

是了,就是這段話,害我後來不去選學院的明的幽徑而去走更──幽──更──幽──更──幽的幽徑。

活該,李敖也回不了學院,他當時嫌「白首下書帷」太早,結果淪為立法委員。

啊,聰明的李敖,走過最多幽徑的李敖,讓我們一起重溫佛洛斯特(Robert Frost)〈未走之路〉(The Road Not Taken)的一段:

Oh,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!
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,
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.

啊,同學們,你們要小心大學的第一年,特別要小心那年看的書。

一九七二年三月十三日,大學第一年下學期,我買了傳奇的張愛玲的《張愛玲短篇小說集》,形勢越發險峻。其後,我還看了更多書,可能是太多書,如果我放聰明一點,就該知道收斂,但當時年少氣盛,難怪畢業後一出道就走上一條有路徑依賴的不歸小徑,連後來好不容易地遇上兩徑當前,我總還是慣性地選較幽的徑。

說到頭,都是那些台灣紅作家惹的禍。

可笑的是到了今天,一說到中文作家,我第一反應不是在想香港,也不是大陸,而是台灣!一代接一代、在台灣出版、靠台灣揚名的廣義台灣作家們,毫不含糊地是我中文文學想像的母體,就是憑他們一C C派克墨水的藍色,灌溉了我好幾個不毛的中世紀。

(二00五年)

半唐番美學筆記



想不到,經過了二十年,我終得承認這是代表香港的。

如果童年不是在香港度過,這一切只可能是粗鄙突兀的爛玩笑,但因為童年,一切是自然正常。如果青少年不是在香港待過,就不會有信心說,這一切是我們的生活,是真實的,而不是噱頭,不是佈景與道具,不是異國情調。

老廣東們稱這一切為「半唐番」,說的時候不無貶意,一半華、一半夷;一半中、一半外;一半人、一半鬼。



本來是騙洋鬼子的,或是騎在洋人肩膀笑國人的東西,成為我們的驕傲,本來是急就章的方便,成為我家的本土風格,本來是為勢所逼的小聰明,成為吾等對人類的貢獻。

正如北非文化滋長了文藝復興的威尼斯、洋涇濱成就了二十世紀初的上海、吐蕃統治奠定了敦煌的輝煌,半唐番將在後世的記憶中代表香港。

換個角度,每一個老大文化都需要「野蠻人」來恢復想像力的青春,歐洲現代藝術有非洲,美國精神有西部,大洋洲人有貨櫃崇拜,中國有香港,香港有半唐番。

在珍‧奧斯汀的小說裏,住在英國田園曼斯菲豪宅裏的農夫士紳淑女,眼中的倫敦永遠是墮落不文的。我在北京住了近三年,也知道部分京派文人經過五十年共產統治,仍高高在上自認為是「源」,而香港是「流」,說穿了,根本連流的資格也沒有,根本是文化沙漠。

香港文化大翻身,是時候了。



半唐番的階段論:開始的時候,一定是折衷主義,拿來主義,是時尚噱頭,是刻奇(kitsch),甚至是無心之得。然而,當萬千半唐番品種在文化濃湯裏適者生存,存活下來的,就出現質的變化,得到了足夠的承接力,開始了自己的傳承,成正果的,叫「新本土」,叫「後現代」,叫「文化身分」。

舉大排檔(香港路邊攤)的奶茶為例,錫蘭的紅茶,給引進到英格蘭成為風尚,殖民者到了香港仍保存祖家習俗,統治者受到模仿,紳士淑女感染了普羅大眾,後者蹲在大排擋的長木凳上(不是坐,是蹲),茶弄得特別濃,用罐頭的提煉淡奶佐之,口感特重,一則勞力者需要更「勁」的咖啡因,二則當年鮮牛奶得來不易,遂產生大排擋奶茶,今天香港人移民到了溫哥華,還會懷念它,偶然非喝它一口不可,如老美每隔一些日子要上一次麥當勞以解鄉愁。

與大排擋奶茶同一範疇的還有:「茶餐廳」、豉油西餐,以至在舊中國銀行大廈頂樓紅極一時的私人會所「中國會」。

用今天香港人的眼睛,仍很容易辨認出上述一切是半唐番。實際上,香港有更多的半唐番,已經登堂入室,或大家習以為常,見怪不怪。
嶺南派的水墨畫,當年加入了西洋透視法和顏料,在上一代中原文人畫家眼中,是不折不扣的半唐番,今天嶺南派是香港的精緻文化,確實,該派門人雖遍及廣東、台灣,但說是在香港成正果也不太離譜。
廣東大戲,或稱粵戲,因為成熟期較晚,加進了不少西洋樂器和曲譜,已故名丑梁醒波甚至把瑪麗蓮‧夢露、克拉克‧蓋博也揉合在曲詞中。一九四九年後,香港一度是粵劇傳承所在,近年式微,亦因而升格為「傳統」戲曲,屬精緻文化受保護類。(香港的「番書仔」用英語唱粵劇,更不用說是初級半唐番了)。

半唐番的定律是:地位提升後,你就忘了它的半唐番性、它的始源。最有代表性的是港式電影。香港電影固然科技上是舶來的,美學上也沒有如日本電影一般,跟美國電影有過一段頗長的決裂期,敍事體上一直對好萊塢並沒有抗體,港人對跟風模仿亦不感汗顏,問題是,香港電影最終還是有異於好萊塢的調調。

黑白粵語片裏曾拍過阿拉伯一千零一夜背景式的喜劇,劇中人穿羅馬武士裝,女的面披輕紗,半唐番camp味十足;近年也出現重拍外國電影的例子,如好萊塢重拍多次的《秋霜花落淚》,搬到香港成為《法外情》;橋段和場面照搬不誤更比比皆是;然而,重點是半唐番並沒有因經濟條件改進和地位提升而「進化」成純洋種,有強韌生命力的半唐番延續而起了質的變化,成為「香港風格」。



香港電影中武打成分的宗譜學可以把問題說得更清楚:黑白粵語片拍過很多武俠片和功夫片(如《黃飛鴻》),直到六十年代出現了一次認識論的突變,史提夫‧麥昆主演的《聖保羅砲艇》在香港拍外景,首次由武術指導召集香港壯丁(如姜大衛)作動作臨記,集體培訓,教我們的未來武行如何做反應,如何取鏡頭更有實感,奠下了美式武打電影語言的基礎,一改當時粵語片的長鏡頭武打場面(反令觀眾覺得不真),在擺佈觀眾的能力上得到飛躍。

然而港片並沒有停留在美國那套的所謂實戰感,取經之後立即另闢幽徑,一線是胡金銓與張徹用鏡頭和理念,拍出「新派」武打,即胡的《龍門客棧》(之前已有《大醉俠》),和張的《獨臂刀》(之前已有他帶動的新派武俠片);另一線是原粵語片的武師如袁小田、唐佳和劉家良,帶著深厚的功夫底子,從微觀角度逐步提升武打設計。到了七十年代,出現了學過詠春拳,從香港出去,在美西自我成就後回流的怪傑李小龍,令香港的武術成為世界現象,武打片更進而統治了七十年代本地影壇,實感程度是六十年代港台電影不可想像的。傳承到了八十年代,加上一直潛伏影圈的紅褲子七小福輩皆長大成龍,和電影學院或電視台出身的嬰兒潮導演合流,無論在實感或鏡頭設計上皆更上層樓,可謂人才濟濟,各領風騷,盛極一時,香港武打電影數十年修行終成正果。你說我是半唐番,我承認,但是你忘了我的汗和血。


現在讓我們捧台北

最近五年我住在北京,常有人問我最喜歡哪個華人城市,問的人以為我會說北京、上海或香港,我總說,以居住來說,台北最好。

我在大陸更常踫到些老外,曾在台北學漢語,大家對台北生活都懷念不已,每次我說台北是華人城市中最適合居住的,這些現住北京或上海的老外大概都要想一想,然後才說:是,還是台北好。



我很幸運在一九九四年至二000年間,曾在台北居住。

之前大部分時間我是在香港,然而一九六0年代末和一九七0年代初曾隨父親到過台北,一九八0年代因做電影的緣故又多次來台。那時候我覺得台北很醜。

一九六0年代中開始,香港城市正大面積地改建,移山填海建高樓,建起大型室內商場,如一九六六年海運大廈和摩天樓,如一九七三年五十二層的怡和大廈(當時叫康樂大廈) ,而我們這些一九四九年後才出生的嬰兒潮一代,剛長大成人,亢奮的覺得一個現代化的新時代到了。很明顯,當時我想像中的明日之城,是一個由光亮高樓和巨型室內商場組成的城市。

奇怪的是,配合著這種城市想像的,是從電影電視看回來的美式亞市區(郊區) 獨門獨戶分隔的住房,內有巨大廚房、多個廁所、小孩一人一個房間、屋前或後兩部車、四周有綠化帶。上述兩種想像──高密度高樓層市區和低密度低樓層亞市區──構成我當時以為是代表現代化的城市美學。很不幸,至今很多人仍有著這樣的現代─光亮─花園─美化─-明日之城的刻板想像。

帶著這樣的城市審美指標,難怪那時候我會覺得台北不夠所謂「現代」 ,甚至很醜。但醜歸醜,年輕時候的我來到台北已經覺得好玩、好吃,燈紅酒綠,還可以買盜版書盜版唱片。到了現在,很多人,恐怕包括不少首次來台的大陸人,以至一些勇於自責的台北人本身,仍可能會有同樣觀感,仍是這個帶點悖論的局,就是:台北不夠現代,醜,但生活質感不錯。

上世紀最後幾年住在台北後,我的生活的經驗告訴了我台北這個城市的好,為此我曾寫過:〈台北是一個被低估的城市〉。

在大陸到處跑了幾輪後,更體會到台北的好跟它的城市建設或不建設有密切關係。如果我的生活經驗是可靠的話,那我以前想像的那種刻板的現代化城市、未加反省的城市美學,就值得懷疑了。

回頭想一想,是,台北固然不可能是什麼都做對了,肯定也犯過不少錯誤,但它一定也大面積地做對了很多東西,才會覺得它好。它的祕密在哪裡?

我這裡只用了一個看上去是常識的進路來解說:簡•積各布斯(Jane Jacobs)在它一九六一年的經典《美國偉大城市的死與生》(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)裡,扼要地列出一個好的生機蓬勃的城市在形態上的四個要點,就是:用途要混雜,街區(街廓)要小,不同年齡建築物要並存,密度要夠高。有意無意中,有為有不為間,甚至誤打誤撞下,台北大面積地做到了。



取自:http://blog.roodo.com/netandbooks/archives/947337.html